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搜索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简介
北京邮电大学1977年开设计算机通信本科专业,1985年成立计算机工程系,1998年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08年,按照“学科归位”的原则,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等六个单位计算机学科的资源重新整合为计算机学院。2020年,将原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技术研究院调整、合并组建新的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并支撑网络与交换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邮电大学)。
通知通告
2023年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博士生调剂、录取细则


一、博士公开招考初试成绩合格标准

初试成绩单科不低于39分,总分不限。

二、调剂原则

1、我院接收院内、校内初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公开报考考生和复试合格的硕博连读考生的调剂,调剂专业原则上须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不接收外校考生调剂。

2、调剂流程:考生联系缺额导师,导师同意复试后,考生填写附件《2023年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生调剂登记表》,由原报导师签字、原报学院盖章同意调出后,拟接收导师签字同意接收,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务科(教三楼810)。

3、调剂考生需在拟接收导师处重新复试,复试要求不变。

4、复试、录取结果由报考导师或复试组告知考生。

5、计算机学院博士招生缺额信息,将在学院主页公布。

三、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公开招考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2×初试权重(5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0%);

硕博连读考生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根据当年各招生导师的招生计划,依据入学总成绩,并结合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其他

所有拟录取博士生名单须经过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定。


                    计算机学院(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

                                        2023512


附件: 博士生调剂表.doc

更多新闻